轻伤二级赔偿标准金额

时间:2024-03-27 16:30:28
轻伤二级赔偿标准金额

轻伤二级赔偿标准金额

轻伤二级赔偿标准金额,轻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对于不同的层次会有不一样的标准的。根据不同的情况,赔偿也是不同的。下面来看看轻伤二级赔偿标准金额。

  轻伤二级赔偿标准金额1

轻伤二级可以要求赔偿5-6万元,如果构成残疾的,可以要求10万元以上赔偿。对于轻伤二级涉及到的赔偿项目包括了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十项,而这其中多数赔偿是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数额进行的。

轻伤二级属于伤情鉴定,而伤情鉴定并不能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责任,而是用于确定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用于确定民事赔偿责任的鉴定,属于伤残鉴定,给予伤情鉴定具有本质区别,无论是鉴定的时间,还是鉴定机构或者鉴定的程序,以及鉴定的依据标准目的,使用的目的等级的划分完全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的治疗康复费用,以及因旷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轻伤二级要赔偿具体费用种类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

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6、住宿费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8、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轻伤害导致残疾的还有下列赔偿:

9、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由此可见,轻伤二级需要赔偿的费用至少为5万以上,而且在不同的地区,对人身伤害的赔偿标准规定不一样。而此时如果是出于故意对他人人身造成了轻伤二级损害的话,那么还会认定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之后也就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轻伤二级赔偿标准金额2

轻伤的赔偿标准是几万

法律对于轻伤的赔偿,在《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179条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也有明确规定,但是都没有规定具体的金额,一般是伤害赔偿由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构成,具体的金额要根据伤情来确定。

主要的费用就是医疗费和误工费,医疗费,当遭受到人身伤害时,要及时就医,如是自己先行付款,要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和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如果赔偿义务人对出具的证明有异议的,觉得不合理的,由赔偿义务人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误工费主要的`判断依据是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之前的收入状况,误工时间主要是根据受伤时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确定的,即何时就诊,大概需要多久康复。收入的话,分为几种情况,首先是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故意伤害造成轻微伤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构成刑事犯罪,也就不需要行为人承担刑事方面的责任,而只能要求其作出民事赔偿,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或者签订轻伤害赔偿协议。不过,毕竟这样的行为也是对他人人身造成了侵权,往往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规定,对行为人作出处理。

  轻伤二级赔偿标准金额3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1、《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2、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3、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

4、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确定精神损害赔偿应考虑的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侵害人的过错程度是指侵害人进行侵权时的心理状态。一般可以分为故意和过失,在故意的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中对于受害人造成的伤害一般要比过失情况下大得多。同时考虑到侵权人的主观恶性,一般故意违法行为所承担的责任要比过失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要重。

2、侵权行为的方式、场合和范围。以不同的手段在不同的场合以不同的行为方式造成的后果一也不同。一般认为,在公共场合传播有损他人人格权的内容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要比在私下场合传播大得多。持续的殴打行为也要比言语上的侮辱伤害大得多。

3、受害人精神受损害的程度和后果。侵权行为对于受害人造成的后果是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当然这样的后果并不是一定要造成受害人精神受损或者自杀才算,只要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就可以了。当然,在司法实践中,对精神损害的大小,同样的侵权行为对于不同的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失大小是不一样的。

4、侵害人的获利情况。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受害人的一种精神抚慰以及精神损失的补偿,同时也是对侵害人的一种惩罚,只有这样才可以能够达法的预防犯罪的目的。

5、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能力。精神损害赔偿既是对受害人的一种精神抚慰和心理上补偿也是对于侵权人的教育和惩罚,为了实现这样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必须找到二者的平衡点掌握一个度,才可以实现。对于处于社会弱势的群体在发生这种行为是应该以较弱的处罚就可以达到目的,而对于社会中的强势群体则应该处以较重的处罚。

6、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对于发达的地区只有赔偿较高的精神损失额才能达到精神损失赔偿的抚慰和补偿的功能。对于欠发达地区,根据其经济水平以及侵权人的责任能力的大小确定赔偿额,也是比较稳妥,最终寻找出一个平衡点。

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精神损害赔偿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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